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福建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2-03-30 15:59
| | | |

  2021年,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不断完善

  (一)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统筹推进。省政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全面依法治省战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法治强省的要求,省政府主要领导坚决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15次常务会议、2次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研究《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和重点项目,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若干措施》,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制定的文件。紧抓“关键少数”,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

  (三)压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坚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相衔接、相适应。不断加强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推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制度。扎实开展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福州市、晋江市、武平县、石狮市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二、加快职能转变,政府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完成“五级十五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清单,启动政务服务“异地代收代办”“省内通办”工作,12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达80.4%,“一趟不用跑”比例达90.3%,基本实现全省同一行政审批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居全国第6位。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厅际联席会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跨境贸易便利化程度持续提升,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被编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漳州市在全国首创以区块链为支撑的行政司法互鉴互认在线取证验证一体化新模式。

  (三)持续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法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处置,迅速果断打赢莆田、厦门等地聚集性疫情歼灭战。加强应急实战能力建设,融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省共排查隐患87.3万项,整改率99.7%。

  三、提升立法和决策质效,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推进我省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以及科技创新、民生保障、闽台融合等领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组织涉及“放管服”改革和民法典等修改或废止的法规、规章清理,省政府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12件,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章7件。

  (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行政决策。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三)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事后监管机制,制定《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市两级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618件,提出修改意见98件,予以撤销5件,做到有备必查,有错必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477项行政执法处罚权,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16家省直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调整并对外公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动解决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涉疫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开展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监督检查。连续21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104件、食品犯罪案件737件。持续开展“碧海2021”“清水蓝天”等专项执法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445件,查处危害环境安全犯罪案件280件。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核查处置各类公众账号6万余个,清理违法违规信息40余万条。

  (三)完善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全年受理“12345”平台诉求712.99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9%。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88件,省政协提案726件,办结率均为100%。各级行政机关参与应诉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共7970件,负责人出庭4740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6万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6万件,发布政策解读4300余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彰显

  (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63万余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全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69件,复议纠错率21.01%。全面实施“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工作机制,诉访分离制度进一步落实,全省1106个乡镇(街道)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评价满意率99.7%。“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5万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35亿元。推动根治欠薪依法治理,我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国务院考核中获评A级。

  (三)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发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创新打造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省累计培育10.8万名。创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个。

  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长足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能边界不够清晰、协作机制不够健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力度还不适应现实需求等。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温馨提示: 请使用OFD阅读软件浏览源文件,如未安装点击下载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