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有效性:有效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省人民为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决议

(2011年7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1-07-22 10:23
| | | |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动员全省人民,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全面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作出如下决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实施《规划》的责任感使命感

  1.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沿海地区经济布局,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规划》是指导和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更高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福建发展新的里程碑。贯彻实施好《规划》,对于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贯彻落实《规划》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3.要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划》和省委《决定》精神的热潮,加深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内涵和重大问题的理解和认识,把握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省委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贯彻落实好《规划》。

  二、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4.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着力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着力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着力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推进《规划》的实施。

  5.要把握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主体地位,发挥福建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坚持统筹安排、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整体带动,加快我省十大重点区域发展,确保到2020年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发展目标,使福建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

  6.要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以敢于负责、敢于突破、敢于争先的精神,大胆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对台的独特优势,积极探索对台交流合作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在对台经贸、投资、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积极探索两岸交流合作新模式,拓展新空间。扎实推进厦门经济特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继续发挥改革开放示范和带动作用。

  7.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联动发展为抓手,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带动产业群加快发展。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完善山海协作机制,促进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加强生态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强化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8.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教育,繁荣文化事业,集中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让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9.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把保障中央和省委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政府按照《规划》要求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抓住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定程序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10.要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发展的实践出发,精心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抓紧制定和完善关系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地方性法规,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地方立法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

  11.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建言献策,行使好代表权利,履行好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福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组织和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

  12.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实施《规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加快规划跟进和衔接,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用好用足用活中央赋予的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要进一步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高标准、高水平地有序推进。

  13.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形成协调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机制,提升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14.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加强执行力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5.全省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依靠人民,凝聚力量,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16.全省人民要以主人翁的精神担当起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神圣使命,争当爱岗敬业的表率、改革创新的先锋、干事创业的能手、勇于奉献的典范,全面展示福建人民敢闯敢试、爱拼会赢的精神风貌,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17.以祖地文化、民间文化为纽带,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流合作,增进亲情友情,凝聚共同意志,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增添活力。

  18.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人民群众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热情,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全省人民要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奋力拼搏,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而努力奋斗,为服务全国发展大局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来源:福建日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纠错 评论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