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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决定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1-07-1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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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现作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贯彻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

  《规划》是继2009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颁布后,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发展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充分体现了对福建的新要求新期待,反映了全省人民的热切期盼,是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好《规划》,对于进一步完善全国区域经济布局,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贯彻实施《规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充分发挥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的殷切期望。

  二、扎实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

  《规划》明确提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这是中央赋予福建干部群众新的责任使命。当前,福建正处在发展动能加速释放、经济总量蓄势突破的关键时刻,也处于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关口,实现更高起点发展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已经具备。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规划》提出的新要求,牢牢把握“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定位,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之区、改革开放之区、文明祥和之区、生态优美之区”的发展目标,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

  (一)进一步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抓住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先行先试,围绕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在促进闽台产业发展规划衔接、落实ECFA协议、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上力求新突破,推动两地各行各业建立双向互动机制,加快形成对口合作、常态往来的格局,努力构建吸引力更强、功能更完备的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为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尽快形成有利于大开放大开发的良好条件。积极探索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模式,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二)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以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联动发展为抓手,充分发挥港口的内引外联作用,提升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能力,带动产业群加快发展。发挥港口优势,加快壮大临港先进制造业,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的临港产业集群和基地。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努力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加强港城联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打造一批辐射周边、有较强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基地。立足我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和良好的发展基础,招引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建设大园区、发展大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设一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加强关键领域与核心技术创新,集中力量突破一些我省有比较优势、良好基础的领域与环节。大力发展现代信息网络科学技术,持续推进“数字福建”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强化人才高地建设,着力引进一批创业创新人才和领军人物,推动经济发展走上创新驱动的轨道。

  (三)进一步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围绕《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总体布局,坚持城乡一体、点面结合、梯次推进,推动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区位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加强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的规划协调,加快推进福州大都市区和厦漳泉都市区同城化进程,实施大城关战略,按照区域次中心城市标准,做大做优做美县域城关,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培育各具特色的工业强镇、商贸重镇和旅游名镇,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为骨干、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继续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县域经济体,不断提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继续开展沿海地区与山区县对口帮扶工作,研究建立促进山海协作的运作机制,统筹推进农村“五通”建设和新一轮“造福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水库库区建设支持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在发挥福建主体作用、强化自身发展的基础上,着手进行区域一体化探索,进一步完善海西20城市战略联盟合作机制,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融合发展。加快水利、交通、能源、防灾减灾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提高发展保障能力。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持厦门经济特区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在两岸交流合作、城乡一体发展等方面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为全省探索经验、作出示范。支持其他设区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重点,进行改革试点,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全面实施大开放战略,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深化闽港澳侨经济合作,大力吸引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投资,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重大外资项目。进一步整合企业和政府资源,发展各种商会组织,支持闽商开拓国内外市场。鼓励和支持闽企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市场资源、供应链和价值链构建整合,在更高水平上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布局,培育开放型经济新的增长点。牢固树立“环境是对外开放第一竞争力”的观念,努力营造国际性的服务环境,打造与国际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法制、政务和市场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责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优先发展教育,更加注重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提高民众健康水平。集中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养老保险、住房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深化“平安福建”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六)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切实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建设人居环境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深入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工程,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国首位。坚持集约发展,珍惜和用好土地、森林、岸线等宝贵资源,促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提升。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跨流域、跨区域协同保护。继续强化节能降耗减排的激励约束,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加大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三、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规划》的领导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为《规划》的贯彻实施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认真落实《规划》各项任务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细案和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明确职能分工,互相支持配合,积极跟进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用活用足各项政策举措。

  (二)强化宣传动员。进一步深化对《规划》的学习研究,在全省掀起新一轮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规划》的热潮,不断增强全省干部群众在科学发展中实现新跨越的信心和决心。及时总结贯彻实施《规划》中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凝聚包括海内外闽籍乡亲在内的方方面面的智慧力量,形成共同推进《规划》贯彻实施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督促考核。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进展评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制订出台实施《规划》考核评估办法,把贯彻实施《规划》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根据规划实施情况,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研究提出调整完善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和监督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规划的实施。

  贯彻实施《规划》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把贯彻落实《规划》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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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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