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2016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部门预算说明

2016-09-0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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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年】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代表省委、省政府在西安协调处理涉及本省的有关事宜,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开展经济协作和文化交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物质、设备和先进管理经验,提供改革、开放和经济、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与在陕闽籍企业、乡亲的联系,全面宣传、介绍福建,扩大福建对外影响;负责本省在陕的重大经济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等工作;做好省厅级以上(含厅级)领导干部到西安的公务活动、出差人员等接待服务工作,以及为省内各地市、省直各单位到西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信息科3个职能科室,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财政拨款

6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办事处的工作特点及主要职责,2016年主要工作是:

  (一)按照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党组织建设。

  (二)2016年我省担任第二十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执行主席单位,我办重点做好保障协调工作。

  (三)完成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对我办的巡视工作。

  (四)对闽籍在陕企业进行调研,帮助协调解决企业所遇到的困难。

  (五)搞好办事处自身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收入预算为20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1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7.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6万元,公用支出44.4万元,项目支出10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7.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5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

  (二)公用支出44.4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办事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103.70万元,主要用于驻外办工作经费、驻勤补贴及外聘人员工资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未发生出国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省厅级以上(含厅级)领导干部到西安的公务活动、出差人员等接待服务工作。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33%,主要原因是我办属参加公车改革单位,核定的每辆公车运行费由2015年的3万元变更为4万元,办事处核定车辆3辆,故预算增加。

  附表: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2016年9月5日

来源:西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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