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筑牢就业“民生之本”
以立法监督“组合拳”推动我省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4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了《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草案)》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立法和监督的“组合拳”推动我省就业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4.7%,比全国低0.5个百分点。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加强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就业服务保障持续加强,全省建成线上“零工平台”10个、线下零工驿站835家,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在全国率先推出官方“AI社保规划师”,将8小时窗口服务延伸为24小时在线服务。同时,报告也指出,我省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劳动力规模高位运行,就业稳定性不足等问题。
为破解就业难点,条例(草案)通过就业政策支持、促进市场化就业、职业能力建设、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就业服务和管理等内容,以立法形式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建设落地见效。
条例(草案)要求建立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制度,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资金、场地和技术支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导向、自愿选择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就业;完善妇女就业保障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扶持与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职业能力建设是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条例(草案)要求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重点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构建梯次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相应的职称等内容。
省人大社会委在审议中还建议,要增加建立促进就业考核监督机制,支持用工单位跨区域用工,建立和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等条款。(记者 郑昭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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