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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渔网”触“法网”

2025-08-23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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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贤

  “以前只知道捕鱼赚钱,没想过会把子孙后代的饭碗砸了。我们愿意赔偿,弥补过错。”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联合长乐区法院把庭审现场“搬”到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林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过。

  陈某、林某违反伏季休渔规定,于2024年6月到长乐区西洛岛附近海域进行非法捕捞,而且使用了17副非法的定置串联倒须笼,非法捕捞80余公斤水产品,两人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教训深刻。休禁渔制度是养护渔业资源、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生命线。伏季休渔期间,正是多种鱼类产卵或生长速度较快的时期。在此时非法捕捞,而且使用国家禁用工具,直接摧毁鱼类产卵场和幼鱼生存环境,对渔业资源的破坏力显著增大,理当受到应有惩罚。该案是长乐首例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自愿购买“蓝碳”替代修复海洋生态的案件,开创本地司法实践尽早修复海洋生态新路径。

  海洋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基石,保护海洋就是保护家园。我们要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保护海洋的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民众保护海洋的意识。

  如今,福建大部分海域结束了长达三个半月的伏季休渔,渔民开启了新一轮“耕海”征程,要依法依规从事渔业生产活动,保护好渔业资源,在获得丰收的同时,让海洋永葆资源富饶、环境优良的美丽风貌。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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