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民生资讯

新政破旧障 农房翻新易

2025-08-20 08:41
| | | |

  “盼望已久的旧房重建,终于审批下来了。”日前,诏安县四都镇林头村村民李先生从镇行政服务中心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时,难掩激动之情。

  李先生现居的房屋为单层红砖瓦房,占地120平方米,房屋老化较为严重,且随着家庭成员增多,难以满足居住需求。此前,他多次向村委会咨询旧房改造事宜,但因缺乏房屋土地权属证明,一直无法提交申请。

  去年12月,诏安县探索农村旧房改造建设审批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农村旧房改造建设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房屋无土地权属和存在邻里争议等难题的解决办法,切实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以往,农村大量房屋因缺乏土地权属证明,或房产证仍沿用民国时期的,成为建房审批的主要障碍。”县住建局村建站站长蓝勇平介绍,如今,村民申请旧房改造,经相关部门走访调查和公示确认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开具证明,即可进入审批。

  为提高效率,县里还推行“一窗受理、镇村联勘、部门联审、限时办结”机制,加速进程。

  “以前整个审批过程至少需要45个工作日,如今缩短了28天以上。”蓝勇平说,实地勘查和材料审查是审批关键环节,涉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村建站等多部门。过去各部门单独行动,导致时限冗长,如今通过联勘联审,效率大幅提高。

  为规范建设,审批过程中需村民提供建房设计图;涉及续建、改建或扩建的,还需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书。寻找设计或鉴定机构常令村民犯难。为此,县住建局制定出台《诏安县住宅通用图集》,建立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机构名录库,免费提供多种面积住宅通用图集,房屋结构安全鉴定费用从8000余元降至5000元,节省了村民自行委托设计、鉴定的时间和费用。

  截至目前,诏安县已受理农村旧房改造建设申请481宗,同比增长35%。(报业集团记者 李妙珠 通讯员 康渟)

来源:福建日报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码关注中国福建微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