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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七大行动稳定就业促进增收提振消费

2025-05-29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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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实施就业增收行动、实施居民减负行动、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等7个方面提出30条政策举措,锚定稳定就业、促进增收、提振消费的工作路径,提出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的年度总体目标。

  收入是消费的前提和基础。《方案》将实施就业增收行动置于首位,明确在2025年,建设1000个以上零工驿站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培养高级工以上6万人次,实现人人、处处、时时可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在鼓励创业就业方面,《方案》提出支持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明确加大清欠力度,努力实现政府无欠款、福建无欠薪。

  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方案》在生育、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提出系列支持措施。如2025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3.5万个,扩容建设9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增加儿科供给等。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对新业态从业者等重点群体给予充分关注,鼓励县级以上工会积极探索,联合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

  当“钱袋子”鼓起来,消费潜力可以在哪些领域得以释放?《方案》主要聚焦服务消费、大宗消费、新型消费三大领域。

  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方面,“一老一小”服务关乎千家万户。《方案》提出,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不少于1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000个长者食堂、1万张家庭养老床位,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针对餐饮、家政、体育、文艺、旅游等诸多服务消费场景,《方案》亮出真招实招:力争全省餐饮营业额达到2695亿元;培育“乐福嫂”巾帼家政服务品牌;全年举办品牌赛事超过1000项;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100场以上;力争全省开展各类文旅促消费活动1万场、实现接待旅游总人数6.9亿人次、旅游总花费9000亿元;开通25艘次以上国际邮轮母港航线,接待5艘次以上国际邮轮访问港航线;推广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新增推出10条入境旅游精品线路。

  大宗消费事关消费大盘稳定。《方案》明确加力以旧换新,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推动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等我省更多优势产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促进住房消费,2025年,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50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5万户;支持汽车消费,在2025年底前力争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超8万个,实现公共充电设施“乡乡全覆盖”。

  《方案》还提出支持首发经济,发展健康消费、电商消费、低空旅游观光等新型消费,部署推动内外贸一体化,精准有效帮扶外贸企业。

  为打通消费领域难点堵点,《方案》从保障休息休假、保障放心消费、完善消费设施、减少消费限制、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包括鼓励错峰休假、分段休假、弹性作息,在今年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对大众消费场所实行“无事不扰”等。(记者 尤方明)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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