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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孩子实行登记服务制度,无需办理生育服务证

2016-03-2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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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市何女士来电反映:我和丈夫结婚一年多一直没有要孩子,现在有了生孩子的计划。身边已经养育了孩子的姐妹说,要先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生育证明,否则孩子出生后不能上户口,以后上学也很麻烦。可是我和丈夫在网络上查询发现,福州市已实行生育登记制,不需要申办《生育服务证》。希望报社能帮我们向有关部门了解,问个明白。

  记者反馈:福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答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公民生育一、二孩,不再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实行登记服务制度。何女士可在孕后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到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魏桂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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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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