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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2021-11-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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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人群可以参加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1.具有莆田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

  2.在莆田市就读的大中专、技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

  3.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

  4.武警莆田支队官兵;

  5.持有莆田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国内市外人员;

  6.持有莆田市居住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的境外人员(含港澳台人员)。

  二、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上年度已参加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且参保信息无变化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其他人员参保

  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村(居)委会或莆田市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莆田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莆田惠民宝”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2.新生儿参保

  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办理参保登记,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3.新入学大中专、技校学生参保

  2021年9月份新入学大中专、技校学生,缴纳2022年度的保险费后,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2022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和缴费标准

  集中缴费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按国家、省规定最低缴费标准320元/年·人缴纳。2021年财政补助标准是580元/年·人。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按2022年个人缴费标准缴费;7月1日后补缴人员按2022年个人缴费金额加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自缴交款项之日起,等待60天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居民个人全额自付。

  对于个人缴费有困难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持证残疾人等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各级卫健部门自行制定的资助计生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进一步减轻个人缴费压力,其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从相关部门将救助对象名单报送到医保部门(除相关部门另行明确外)之日起计算。

  四、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城乡居民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掌上办”渠道。通过闽税通APP、云闪付APP、“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完成缴费,参保人员可在参保缴费的同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更方便就医购药。

  2.“网上办”渠道。参保人员可提前在已签订扣款协议的银行账户存足医疗保险费,由莆田市农商银行(仙游县农商银行)批量扣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大中专、技校的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学校)的参保人批量缴费。

  3.“现场办”渠道。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还可到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缴费。

  五、莆田市参保人如何申领、补换社保卡?

  莆田市参保人可持身份证到社保卡合作银行(莆田工行、莆田农商银行、仙游农商银行)制卡服务网点申领、补换社保卡。若不慎遗失社保卡,可立即拨打12333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挂失。

  六、参加莆田市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哪些待遇?

  1.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2.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待遇

  门诊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分八类进行报销

   

  3.住院补偿待遇

  莆田市实行统一的住院报销范围,并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实行不同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引导参保居民合理就医。

   

   备注:(1)在莆高校大学生转市外就医的,按照《关于在莆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通知》(莆人社文〔2015〕390号)规定执行。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除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和全市百岁以上老人外)一个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

  (3)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直接按比例报销;全市百岁以上老人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100%报销;肿瘤患者在市外医疗机构接受肿瘤放射治疗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55%;将假肢、矫形器具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具体按照《关于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莆市残联〔2015〕50号)执行。

  4.大病保险补偿待遇

  参保人员当年度内,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报销后超过1.39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不设封顶线。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备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若您对莆田市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莆田市咨询电话:0594-9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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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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