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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2021-12-17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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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宁德市城乡居民参保对象有哪些?

  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9类对象。

  1.具有宁德市户籍且非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城乡居民;

  2.宁德市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含职业高中)在校学生;

  3.在宁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持有效居住证人员(中国境外人员除外);

  4.宗教活动场所中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宗教教职人员;

  5.与宁德市辖区内城乡居民已办理婚姻登记的外籍人员;

  6.宁德市辖区内因各种原因未登记户口的城乡居民(中国境外人员除外);

  7.在宁德市居住满半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8.父母一方或双方参加宁德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已落户的新生儿;

  9.宁德市辖区内驻县(市、区)武警中队、武警森林官兵。

  二、2022年度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期、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未及时在参保缴费期限内缴费,可以补缴吗?补缴后需要多久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1.未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限内(即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允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补缴,但设有60天的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和政府资助参保对象除外),等待期过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2.已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参加宁德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宁德市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等待期。

  3.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补缴人员,应按个人缴费金额与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新生儿仍按个人缴费标准)。

  四、政府资助参保对象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为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政策稳定衔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持二代证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计生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节育户等特殊人员分别由扶贫、民政、残联、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有关部门确认汇总名单后报医保部门,个人缴费资金由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集中参保,无须个人出资参保。为防止漏保,以上特殊人员可向相关部门确认2022年度是否仍为特殊人员身份。(省级部门对资助参保对象人员分类及参保资助政策有新规定的,按省级文件执行。)

  五、城乡居民如何进行参保登记?

  上年已参加过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乡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参保。

  首次参加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到户籍地(或居住证登记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特别提醒:公民只能选择参加一地的一种基本医保(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无需重复登记参保。

  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后,如何进行缴费?

  税务部门已开通“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

  1.线上渠道:可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云闪付APP、支付宝APP进行缴费。

  2.线下渠道: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行卡,到宁德市农业银行、信用社(农商行)的网点,普惠金融点,税务办税大厅申报缴费。

  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享受哪些待遇?

  

  八、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如何申请?

  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初次申请门诊特殊病种,在宁德市内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重性精神病可在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就医,可向就诊医院相关专业的主治以上(含主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确认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科室主任签字。申请人持填写完整并经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盖章的《确认表》,向宁德市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或各驻医院医保服务站提出备案申请,医保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备案。特殊病种备案登记完成后,即可按规定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若您对宁德市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宁德市咨询电话:0593-288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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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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