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木兰溪贯穿莆田市全境,覆盖全市80%以上的常住人口,是莆田人民的“母亲河”。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先后10次关心、调研木兰溪治理有关工作,强调要科学治水,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留下了十分宝贵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经过20多年的综合治理,木兰溪已由原来的“水患之河”变为“安全之河”、列入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建设名单,莆田获评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木兰溪治理成为新中国水利史上“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生动实践,打造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木兰溪样本”。
二、主要目标
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推动木兰溪流域治理的重大实践探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湄洲岛的重要嘱托,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支持莆田市以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统揽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和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力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到2025年,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取得显著实效,高质量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莆田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年平均增长18%以上,港产城水联动发展和创新型城市格局初步形成,莆田特色现代产业新体系基本构建。绿色发展导向全面树立,木兰溪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河、智慧河、幸福河,湄洲岛生态保护水平大幅跃升,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岛,莆田市用水效率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幸福山水城市初步建成。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3部分。第一部分明确莆田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提出2025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0亿元、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5亿立方米以下、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34立方米以下等细化目标。第二部分围绕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系统梳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优势、构建人水和谐共生关系、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等4个方面16项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要素保障、健全财政金融支持、完善推进机制等4个方面的保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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