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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福州实施强省会战略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2021-10-16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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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福州实施强省会战略的若干意见》,现将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的决策部署,支持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中当龙头、走前列、作示范,制订印发若干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是支持福州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大力支持福州做大做强,增强省会城市辐射带动力,积极推进撤县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积极支持创建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加快建设“海丝”国际枢纽机场和枢纽港口;加快建设“环线+放射状”轨道交通网络;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加快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加快建设福州国际深水大港,支持福州港深水泊位建设和国际航线拓展,推进国际国内班轮公司在福州港设立中转基地,推动福州港建设成为国家级大宗商品战略中转基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支持临空经济区、综合保税区与自贸试验区加强联动,形成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示范区;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争取设立外资资产管理公司;加快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争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福州设立领事机构;推动“海丝”博览会打造成为集商品交易、投资洽谈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国际博览会,争创“海丝”沿线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拓展榕台海上货运航线,正式开放黄岐对台客运口岸;推进“台海通道”项目研究论证,支持榕马融合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启动高品质饮用水示范工程建设,完善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打造滨江滨海山水城市。

  二是支持福州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支持福州建设一流大学城,加快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高质量发展;支持闽江学院建设,坚持应用技术型办学,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加快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建设,支持引进更多国内外知名高校在福州合作办学;加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资金对福州片区协同创新的扶持力度;推动福州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纳入国家重大科技资源布局;加快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推动设立国家产业创新中心;争创智联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柔性电子海峡实验室建设;支持福州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省市两级财政对新入库备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补,大力支持并指导更多科技型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推进“三创园”、科技走廊建设,打造福州“智谷”。

  三是支持福州建设数字应用第一城。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福建)试验区,支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落地福州;支持举办“数字海丝”国际合作论坛,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千兆城市,协同推进千兆光网和5G“双千兆”网络建设,发展数字政府和建设“5G+”智慧城市;推进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落地;鼓励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支持发展数字产业园区,打造一批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示范园区,形成2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四是支持“海上福州”建设。支持建设国家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打造福州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推进粗芦岛船舶修造基地建设;支持制定“电动闽江”政策;加大对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的支持力度;推进海洋信息服务建设;加快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建设,支持进一步做优做强福州江阴海上风电产业园;推进地下水封洞库储油项目建设;发展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加快建设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

  五是支持福州建设产业强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平台经济加快发展,引导省属电子信息、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类等平台企业优先在福州布局,推动一批平台企业做大做强,向百亿级企业迈进,打造行业标杆;加快中国(福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福州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名单;支持连江高质量建设福州现代物流城;支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福州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省级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先落户;支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福州光电材料产业园(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深化区域产业创新合作,辐射带动都市圈城市一体化发展;推动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制氢基地;省级相关基金以及企业技改、节能、兼并重组、龙头培育等政策对福州予以积极支持;引导省级国有资本优先在省会布局,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符合福州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投资项目优先落地福州;支持设立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加大企业境内外上市支持力度;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

  六是支持福州社会事业发展。支持优化大学城、滨海新城基础教育学校布点,打造福建职教城;推动省属医院在福州新区增加分院或专科院区,支持市属综合性和专科医院建设发展,培育一批省级临床重点学科;大力支持福州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持建设福州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工作;打响闽都文化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推动三坊七巷申遗,加快福建船政文化城建设,支持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行动,加强修缮保护、推动活化利用、强化传承发展。

  七是支持福州体制机制创新。赋予福州更大发展自主权,强省会所需省级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给福州市;支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拓面选取若干个符合条件的中心城镇、城关镇、工业强镇、文旅名镇、商贸大镇,按法定程序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大要素资源支持,每年从省耕地占补平衡调剂库中安排适当指标专项支持福州建设;支持省会中心城市建设,做大增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资源集聚,争创国家中心城市;争取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投资基金优先向福州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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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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