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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2020-08-14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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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我省现有129个国有林场,这些国有林场已成为我省重要的生态保障骨干基地、林木良种繁育基地、林业科研教学基地、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是福建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但由于国有林场待遇偏低、工作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出现了“人难进、留不住”问题,无法满足林业生产工作的需要,需要出台相关政策,切实改变国有林场职工年龄老化、人才断档问题。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拓宽人员通道问题。

  提出将人员招聘的学历门槛降低到中专以上,同时要求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国有林场的“人难进、留不住”问题。

  (二)关于人才培养机制问题。

  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方式补充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等办法,并采取“二元制”的联合办学模式,加强与林业职业院校的合作,对国有林场的现有职工加强培训,提高林场职工的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最大限度地挖掘存量人员的潜力,为国有林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关于放宽职称评聘问题。

  提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参照场部实际驻地要求,优化国有林场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场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累计满25年且仍在设于农村的国有林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定向聘用。

  (四)关于绩效考核管理问题。

  提出要在国有林场积极推行绩效管理制度,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一定的比例核增国有林场绩效工资总量,并通过绩效考评结果兑现绩效奖励,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林场的积极性。

  (五)关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问题。

  提出要把国有林场建设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进一步改善林场的道路、用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切实提高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水平。

  (六)关于加大政策支持问题。

  提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取之于林、用之于林,保障改革资金和事业经费落实到位,促进国有林场健康持续发展;要积极创新经营机制,通过森林资源有偿使用、林下经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资产利用等方式壮大国有林场经济实力,实现以林养林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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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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