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加挂“福建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省文史研究馆与省政府参事室合署办公。相关机构包括:
●参事文史综合处。负责承办参事、馆员的选聘、解聘有关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参事、馆员履职考评机制和管理制度。负责对参事、馆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考评。负责为参事、馆员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和服务。承担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文秘、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参事业务处。组织参事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参事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参事对地方性法规等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参事参与重大督查活动,对政府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组织参事参加有关会议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参与对外交流与合作。
●文史业务处。组织馆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馆员撰写和整理文史资料,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文化交流和展示活动。组织馆员围绕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组织馆员参加有关会议和开展统战联谊活动,参与对外交流与合作。
●省政府参事文史馆员服务中心。负责为参事馆员开展集中学习、参政咨询、民主监督、艺术创作、文化交流、统战联谊等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参事馆员的日常联络和走访慰问等工作,了解、收集参事馆员有关意见建议;承担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信息宣传及有关刊物、简报的编辑、出版等工作;承担参事和馆员著作、珍贵文献资料以及馆藏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参与参事、馆员选聘和考评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成省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