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2017年12月19至21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监察办公室对宁德市开展生态环保工作后督察。
督察认为,宁德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均由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开展整改,并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建立“一个问题一个挂钩领导、一个工作团队、一套工作方案、一批工作经费、一个整改时限”的“五个一”工作机制,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牌整治、销号管理,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
宁德市委市政府2017年以来先后39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将各地环境问题整改和生态环保责任书落实情况作为经济运行分析会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月一调度和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开展“地条钢”、粘土砖厂、畜禽养殖、石板材矿山、拆修造船等整改专项督查,9~11月在全市范围开展环保宣传“五进”活动、问题整改“攻坚”活动、环境执法“零点”行动、服务企业“走访”活动等生态环保百日攻坚系列活动,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其中,古田县逐矿全面拆除41个石材矿山共121个矿点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实行道路封禁、设置警示牌示标识;全面关停166家石材加工企业,落实大切锯机下架验收。
宁德市印发实施《宁德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宁德市农村污水垃圾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全市水产养殖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研究环境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不反弹。
督察指出,宁德市在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区域整改进展不平衡。福安市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退养还湿整改工作进展缓慢;蕉城区单石碑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工程还在招标中;霞浦县北山里水厂一级保护区调整尚未完成。
二是行业整改进展不平衡。截至后督察期间,寿宁县仍有7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未完成标准化改造;蕉城、古田等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宁德市9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还处于图审、设计或可研阶段;福鼎、柘荣、屏南、福安、周宁等地非正规垃圾堆场风险评估还在委托评估阶段,蕉城区尚未委托评估;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三是项目整改进展不平衡。福鼎文渡、霞浦盐田合成革集控区煤改气项目进展缓慢,福鼎文渡项目还在进行桩基施工,霞浦盐田项目还在图审和场地平整;宁德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建设项目建设进展未达序时要求,现场正在开展“三通一平”工作,主体工程尚未动工。宁德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福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福鼎市前岐污水处理厂均未按期建成。
四是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平衡。宁德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欠账较多,还有3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现有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共有162万吨存量垃圾待清理;督察组随机抽查霞浦牙城和太姥山镇污水处理厂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发现不同程度存在污水收集不完善、进水浓度波动较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等问题。
五是部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蕉城区城南镇福洋村石材企业搬迁规划用地仍未落实;沈海高速复线贯岭邦福段水土保持问题整改仍未到位;霞浦、福鼎、古田等3个县(市)空气质量排名靠后,闽清雄江断面水质、屏南后墘溪水质出现下降情况。
督察要求,宁德市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机制。要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环保工作机制。同时,落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的要求,加强研究会商和联动配合,形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督察强调,宁德市要按期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对未达序时进度或进展缓慢的整改任务和重点项目,要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措施可行、要求明确、责任到人,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不平衡的问题,要加快补齐短板,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针对性加大研究部署和检查督促力度以及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对长期性和易反弹的问题,加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老问题抓细抓实、整改到位,新问题及时发现、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