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2017年12月19日至22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监察办公室对龙岩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后督察。
督察认为,龙岩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直接抓、一线抓,重要问题亲临现场调研,切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2017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各项要求。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整改,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督察结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龙岩市的15个问题,已完成一项,12个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中央督察期间交办165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59件;省级环保督察反馈50个问题,督察组抽查25个,6个已完成整改,8个按序时进度推进。
督察指出,龙岩市生态环境保护及突出问题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行业、部分领域、局部环节,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还较为薄弱。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压力较大。全市生猪存栏总量约占全省1/3,生猪养殖仅占农业产值1/3左右,但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污染物约占全市排放总量的60%。养殖污染物排放仍是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现场抽查发现部分养殖企业未完成标准化改造,存在污染隐患。一些养殖企业虽已完成标准化改造,但整治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部分区域实施“养治分离”第三方集中治理处理成效不佳,运作管理不规范,存在超规模收集、污水处理不达标等问题。
二是部分行业整治未全面完成。武平县岩前工业区线路板企业废水仍未得到有效管控。黄潭河流域有多家作坊式废旧塑料加工企业沿溪而建,废弃物品随意堆叠,产生的废水对流域水环境安全构成威胁。漳平市金鑫硫酸化工·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部分时段污染物超标排放。蛟洋工业区园区2.8万立方米公共环境应急池还未完工,园区计划铺设约11公里的应急管网,尚有约3公里未完工。
紫金山矿区未按照省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矿区裸露地块恢复治理等整改工作,还有约1平方公里露采裸露地块尚未绿化。抽查发现,新罗、漳平个别铁锰矿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还不够到位,个别矿区存在复绿效果不足、堆渣场沿路沿河边坡未设置挡土墙等问题。
龙岩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建设工作滞后,按照2017年党政目标责任书要求年底应建成,但督察时该项目还在开展“三通一平”,工程进度滞后;现场抽查部分企业还有危险废物超期积压问题。
三是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还需加强。一些县(市、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问题未全面解决。督察发现仍有污泥处置不规范问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滞后,永定、连城、新罗等地仍有14个乡镇未建成。连城县莲峰、文亨、隔川、林坊、揭乐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黄坊国控断面水质出现恶化趋势,2017年6次监测中4次达不到Ⅲ类水质要求。各县市区落实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改工作不平衡,部分地方仅实施简单覆土,未采取防渗及渗滤液处理措施。
四是生态保护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饮用水源保障工作进度滞后,黄岗水库水源保护区仍有部分居民生活污水对水库水质构成威胁,29家农家乐虽已停止经营,但相关建筑仍未拆除;永定区区级层面还未出台龙寨水库水源保护区搬迁方案,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计方案未完成制定;寨背炉水库保护区内仍有10户21人未搬迁,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上杭县横滩水库保护区还未制定搬迁方案,一级保护区内仍有12户居民未搬迁。
个别自然保护区仍存在违法违规项目未清理、植被恢复不到位等问题。龙岩市开展水电站整改的主动性不足,未落实“2017年底前,按照一站一策,提出水电站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整改方案”的要求。
督察要求,龙岩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历史机遇,围绕建设“国家级环保装备产业基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抓好已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及时总结凝练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机制,着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
督察强调,龙岩市要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考核动真格的环保工作机制,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梳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问题,加强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倒排工期、对标推进、落实整改;对难点问题,要加强研究,多方问策,推进解决;对进度滞后问题,要加强督查督办,促进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