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厦门市反馈督察情况

[省环保厅] [本网]   2018-04-10 10:46   字号: T  |   T      废止,失效( 宣布失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结合2017年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考核工作, 20171212日至22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厦门市开展为期1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201849日,督察组向厦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有关情况。

督察认为,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标,推进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理念的示范市建设,环境空气质量实现省委省政府下达“保十争五”目标。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高度评价。

厦门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推进工作落实。建设“绿色海港”和“绿色空港”,基本完成港区RTG设备“油改电”工程,在全省首先开展船舶高压岸电试点工作,完成了厦门空港T3航站楼14个桥载电源改造项目。金砖会晤期间,全市空气质量“双优”,在全国重大活动保障中创下最佳空气质量记录。加大小流域治理力度,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已有173个自然村完成截污纳管,489个村庄建成污水分散式治理设施。颁布实施我省首部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区绩效考核内容,计划到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实现全焚烧、零填埋。

厦门市委市政府开拓创新,深化制度改革。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动方案》,2016年完成的18项改革任务、31项成果已落地实施,2017年完成10项改革任务、19项成果。在全国率先将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多规合一”体系,将环保工作重心前移至项目策划生成阶段,持续推进自贸区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注重发挥经济特区立法优势,2015年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成为全国第二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2016年在全省率先出台《环境教育规定》构建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民环境教育机制。

督察指出,厦门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但依然存在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和成效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期盼,以及厦门城市建设发展的目标仍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平衡。一些部门对整改政治任务重视不够。《厦门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措施责任单位中,水利部门与经信部门在水电站行业管理中仍存在分歧,管理职能未理顺,均未制定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问题的整改方案;农业部门未配套制定畜禽养殖问题的整改方案;海洋部门仅制定了海域养殖问题的整治清退方案,对其牵头的其他三个方面的内容仅罗列了任务分解表,未配套制定整改方案。

是区域水环境保护存在短板。小水电生态整治未落到实处。早在2009年,厦门市东西溪流域综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就指出,厦门市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小水电的退出机制,逐步收回开发权,但截至督察时仍未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督察发现,应直接收回开发权的4座小水电站中,除1座未建、1座已停产退出外,还有石拜里、蔗内等2座仍在运行。因下游河段水质恶化达不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应尽快收回开发权的15座小水电站。

厦门岛周边九龙江河口区、西海域、同安湾和南部海域水体呈重度富营养状态,东部海域水体中呈中度富营养状态。2015年调查显示,全市岛内198个陆源入海排放口基本实现了截污,岛外209个基本未截污。2017年,仅对18个排放口监测,其中集美污水厂旁排放口、翁厝涵洞排放口和厦大白城3个点位全年超标。海洋部门调查显示,厦门机场附件的埭辽排放口常年中度污染,对邻近海域的水质和滩涂景观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不够到位。根据《厦门市推进建筑饰面石材生产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区政府应于20171220日前将整治方案报送市政府办,但此类企业相对集中的翔安、同安区督察时仍处于摸排阶段,尚未出台整治方案上报市政府。现场督察发现,翔安区内厝镇小光山矿区4家开采企业废水排入下游水库,导致水库淤积严重,蓄水功能减弱。矿区附近鸿山村、同安区五显镇上厝村各有数十家无证石板材加工厂依村而建、沿路布点、设施简陋,粉尘飞扬未收集,石渣随意倾倒侵占附近田地。

港口及船舶污染整治合力仍须提升,污染物管理不够规范,接受转运底数不清。厦门海事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5家取得港口经营许可的企业接收转运船舶含油污水、残油3.6万吨,但与港口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相差较大。港口没有规范建立含油污水、残油接受转运台账。现场督察发现,厦门港务海翔码头20171-4月收集转移废油96升,自5月份开始,无废油转移记录。

部分工业园区与居民区混杂,污染物扩散缓冲空间不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群众长期投诉。虽然开展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对后续入园的行业企业准入和污染治理要求,但是对现有规划布局仍无较好的优化调整方案。海沧新阳工业区、集美杏北工业园区、厦门火炬东部产业区、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周边等区域内企业与群众的矛盾仍显突出,群众对整治效果不尽满意,投诉相对集中。

四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还有欠缺。部分城区或城中村的雨、污水混排,海沧区新市区、内田溪周边巷北一期、二期,翔安污水处理厂周边火炬三期、思明区筼筜湖片区等区域在雨季时会导致污水处理量猛增,增加污水处理厂运行压力。片区污水管网关键节点推进偏慢。前埔污水处理厂蔡坑段收集管网未贯通,五缘大桥北侧排放口每天约有1.5万至3万吨污水无法收集处理,直排入海。同安、翔安区推进农村截污纳管和污水分散式治理设施力度不够。

存量垃圾治理管理不到位,思明区前埔、同安凤南、翔安区朱坑等3座简易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总量约为52万吨。现场督察发现,朱坑垃圾填埋场未隔离防护且无专人现场管理,渗滤液收集系统已被建筑垃圾、弃土覆盖;同安凤南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未运行。农村垃圾收集处置管理仍有差距,现场督查发现,翔安区马巷镇路山头村、同安区洪塘镇塘边村道路边仍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

督察要求,厦门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全力打赢生态环境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对标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省委省政府督察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完成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督察强调,厦门市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在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整改落实情况在6个月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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