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福建省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4-05-2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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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福建省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福 建 省 教 育 廳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福 建 省 水 利 廳

福建省應急管理廳

  2024年4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2024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紮實做好2024年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和防範重點

  根據2024年全省氣候預測,上半年降雨偏多,下半年颱風影響偏強,結合區域地質災害分佈發育特點,預測2024年全省新發生地質災害數量略高於近十年平均水準,仍以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早春雨季(3-4月)主要防範我省西部局部及東南部局部強降雨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雨季(5-6月)重點防範我省西北部大部、中西部大部、東部局部連續強降雨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颱風季(7-9月)重點防範我省受颱風影響區域山區和山間溝谷地帶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秋冬季(10-12月)主要防範我省局地強降雨、工程活動可能引發的零星地質災害。

  重點防範區域:(一)富屯溪、金溪、沙溪、汀江等流域沿線內陸山區,重點防範期為5-6月。(二)鷲峰山東側、戴雲山東側丘陵山地及房前屋後高陡邊坡,重點防範期為7-9月。(三)連續降雨集中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內的山區鄉(鎮)房前屋後高陡邊坡,以及鐵路、公路、水利、水電工程和礦山開採、削坡建房等人為活動區域。

  各級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清單,由同級自然資源部門于4月30日前在部門門戶網站公佈,並根據新發生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及新排查出的高陡邊坡隱患進行動態更新,同時函告同級公安等相關部門。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將相關排查成果和防災措施函告同級自然資源部門。

  二、主要任務

  (一)健全完善聯防聯控協同機制。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屬地責任,將地質災害防範應對納入汛期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互通、會商研判和協調聯動,強化汛期聯合調度,有效形成地質災害防範合力。自然資源部門要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職責,並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支撐工作。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和旅遊、應急管理、鐵路等部門要指導督促做好本行業本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切實從源頭上防範和減輕地質災害風險。

  (二)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健全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制度,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要求,及時組織鄉(鎮、街道)、相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推動地質災害隱患“早發現、早處置”。省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指導督促做好本行業本領域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工作。對排查出的新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及時更新列入地質災害隱患點清單,並相應完善群測群防網路。

  (三)嚴格做好應急值守各項工作

  1.嚴格汛期值守。嚴格落實地質災害值班制度,壓實值班職責,嚴肅值班紀律,確保汛期應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實到位。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和相關規定,嚴格預警響應,及時啟動相應響應措施,提前轉移疏散受威脅的人員,劃定危險區,設置明顯警示標誌。規範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防禦工作動態,健全災情速報責任機制,嚴禁瞞報、漏報、遲報。

  2.強化預警預報。各級自然資源、應急管理、水利、氣象等部門要密切分工協作,健全雨情、水情、險情監測預警信息共用平臺和區域預警系統,完善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加強短臨預警預報,提高預警預報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共同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工作。對強降雨過程的實時預警,要落實好直達基層責任人的臨災預警“叫應”機制,切實強化預警和應急響應聯動。

  3.高效應急處置。省自然資源廳要分片區統籌組織好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確保能夠及時提供地質災害處置應急技術支撐。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加強與本片區地質災害防治技術隊伍的協調,推動提升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水準;要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做好應急物資儲備,確保轉移路線明晰、避讓場所安全、保障措施完善。依據原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關於生産安全事故認定若干意見問題的函》(政法函〔2007〕39號)關於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的認定標準,精準區分自然災害與生産安全事故。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後,相關地方和部門要嚴格落實速報制度,首報要快、續報要準。屬地人民政府要立即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組織人員趕赴現場調查、處置,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險情擴大,妥善安排受災人民群眾的生活和醫療。

  (四)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

  1.深化調查評價。做好全省1:1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成果匯交,分級分類評價隱患點與風險區。強化全省1:5萬、1:1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與“天上看、地上查、動態管”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成果應用,適時總結試點縣地質災害“隱患點+風險區”雙控經驗做法,推動提升地質災害隱患識別能力和防治水準。

  2.提升預警水準。強化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自動化預警系統應用,提升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精細化水準。充分發揮2663處群專結合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實驗點作用,為及時轉移避險提供科學的指導。縣級自然資源部門要組織做好群專結合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實驗點的運作維護和預警響應。

  3.完善群測群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鄉(鎮、街道)、相關部門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和監測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加強對防災責任人、群測群防員的專業培訓,及時制發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設立警示標識。抓好地質災害隱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發現問題的,要及時進行處置或組織轉移。加強臨時避險點巡查,防止已轉移的人員擅自返回危險區。及時更新群測群防網路信息,為精準研判、精準處置提供堅實基礎。

  4.強化源頭管控。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嚴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關,嚴把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審批關,從源頭上減少地質災害隱患。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鐵路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履行監管責任,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本行業本領域建設工程,督促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防止因不合理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5.推進綜合治理。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組織相關部門科學確定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對象,對已補助項目,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和專項資金執行,按照進度及時更新中央和省級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數據,嚴格項目實施監管,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強化專項資金使用和預算績效管理,推動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按期保質完成,及時消除地質災害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髮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模式。

  對使用增發2023年國債資金的82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項目,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兌現事先承諾的地方配套資金,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規範使用增發國債資金,加快推進相關項目建設,及時報送項目進展情況,確保項目及時保質完成。具體項目任務包括:在福州、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龍岩、寧德市新建地質災害監測臺站322處、改建地質災害監測臺站1644處;全省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項目52個,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及時核銷一批地質災害隱患點;全省完成1553戶地質災害避險搬遷任務;建設我省地質災害風險預警系統。

  三、保障措施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屬地責任,加強對轄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防災力量調度,明確防治目標任務,完善協同防災機制,細化防治工作措施,並將防災責任逐級細化落實到鄉(鎮、街道)、村(居)和具體責任人,確保各項防治工作落到實處。自然資源、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文化和旅遊、應急管理、鐵路等部門要按照職責,組織做好村(居)、學校、建築邊坡、公路、鐵路、水庫、旅遊景區、尾礦庫(壩)等區域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監測預警、綜合治理等相關防治工作。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自然資源部門要&&在4月30日前組織對所轄縣(市、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應急預案演練和群測群防體系落實情況進行督導,省自然資源廳要&&組織進行抽查復核。

  抄送:省地礦局、省煤田地質局。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 2024年4月22日印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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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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