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閩西南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徵地範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的通告
閩政文〔2025〕243號
閩西南水資源配置工程是國家水利領域“兩重”項目。為做好該工程建設徵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維護有關各方合法權益,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和我省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管理有關規定,發佈通告如下:
一、該工程建設徵地範圍包括浙溪水庫工程淹沒影響區、大壩樞紐工程建設佔地區、輸水線路工程建設佔地區。其中,輸水線路工程建設佔地區包括棉花灘輸水線路、廈泉輸水線路和漳州輸水線路等工程建設佔地區。
(一)水庫淹沒影響區。浙溪水庫工程正常蓄水位400米(1985國家高程基準),總庫容2.7億立方米。水庫壩址以上,居民遷移線(按20年一遇設計洪水標準確定)以下、各專項設施處理水位線(按相關專項設施防洪標準確定)以下,嚴禁新增任何永久性或臨時性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水庫壩址以上,耕地和園地徵收線(按5年一遇設計洪水標準確定)以下、林地和未利用地徵收線(按正常蓄水位)以下,禁止開荒造地和搶栽搶種。
水庫淹沒影響區範圍涉及龍岩市漳平市的2個鄉(鎮)5個行政村,具體包括:永福鎮箭竹坪、文星2個村;官田鄉梧村、下浙、黃坪等3個村。
(二)大壩樞紐工程建設佔地區。範圍涉及2個設區市2個縣(市)的2個鄉(鎮)2個行政村和1個國有林場,具體包括:龍岩市漳平市永福鎮箭竹坪村;漳州市華安縣湖林鄉西陂村,福建省華安西陂國有林場。
(三)輸水線路工程建設佔地區。範圍涉及4個設區市13個縣(市、區)和1個高新區的37個鄉(鎮、街道)83個行政村(社區)和3個林(果)場,具體包括:
龍岩市:永定區仙師鎮石鼓村,峰市鎮峰市街社區、河頭村,城郊鎮雙溪村,岐嶺鎮八聯、蒲山2個村,湖坑鎮新街村。
漳州市:南靖縣梅林鎮雙溪村,奎洋鎮羅坑村,船場鎮星光、赤坑、下嶺、梧宅、船場、集星等6個村,南坑鎮南塘、南高2個村,山城鎮溪邊村,龍山鎮湧北、龍山、湧口、圩埔、西山等5個村,金山鎮新內村;平和縣山格鎮土田、前進、高
等3個村,小溪鎮厝丘、舊樓、金光等3個村,坂仔鎮民主、仁山、東風等3個村,國強鄉泮池村;雲霄縣馬鋪鄉石芹、寶洞、峰頭、青美、白鳳等5個村,火田鎮高田村,和平鄉內洞村;詔安縣紅星鄉朱厝、芹山2個社區;漳浦縣石榴鎮勝利村;華安縣沙建鎮岱山、庭安、日新、下樟、大坑、沙建、利水等7個村;長泰區坂裏鄉正達、坂新2個村及坪頂山果林場,岩溪鎮甘寨、珪後、湖珠等3個村,枋洋鎮科山、赤嶺、枋洋、石橫、美宮等5個村;龍文區藍田街道蔡坂社區;漳州高新區顏厝鎮水頭村;龍海區榜山鎮長洲村。
泉州市:南安市水頭鎮星輝村,東田鎮蓋鳳、美洋、彭溪等3個村,福建省羅山國有林場,柳城街道象山社區及上都、露江2個村,霞美鎮金山村,豐州鎮旭山村。
廈門市:同安區蓮花鎮澳溪村,汀溪鎮西源、五峰、造水等3個村,福建省同安雙溪國有林場,翔安區新圩鎮古宅、金柄、村尾、大帽山等4個村(社區),內厝鎮官路、美山2個村。
上述建設徵地範圍以現場設置的臨時或永久界樁為準。
二、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禁止在該工程建設徵地範圍內新增建設項目和遷入人口。
(一)該工程建設徵地範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建、擴建、改建各類建設項目。
(二)嚴格控制工程建設徵地範圍內的人口遷入。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除出生落戶和婚嫁、退役軍人、大中專畢業生及刑滿釋放人員回原籍等按規定准許遷入外,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遷入。
(三)凡違反本通告規定遷入人口、新增(搶建、搶種)地面附著物等,一律不得列入工程建設徵地實物調查和補償範圍。
三、閩西南水資源配置工程項目法人應會同工程佔地和淹沒區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依法實施工程佔地和淹沒區實物調查。實物調查應全面準確,調查成果經調查者和被調查者簽字認可並公示後,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簽署意見。省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強化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糾正。工程佔地和淹沒區居民、企(事)業單位應對實物調查工作給予配合,不得干擾、阻撓實物調查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本通告施行期限自發佈之日起至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成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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