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執業註冊
概況
根據《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護士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後,方可按照註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未經執業註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範規定的護理活動。
辦理結果
(前置程式)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申請護士執業註冊。
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 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 考試入口
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9/hushizhiyezhige.shtml

護士執業註冊
首次註冊
●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國家衛生健康委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産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並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3.通過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4.應當符合下列健康標準: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申請人學歷證書;
4.護理、助産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
5*.申請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
6.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7.授權委託書。
(材料必要性:打*為必要,下同)
護士執業註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延續註冊
●基本條件
護士執業註冊有效期為5年。護士執業註冊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向批准設立執業醫療機構或者為該醫療機構備案的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申請延續註冊。
●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4.授權委託書。
變更註冊
●基本條件
護士在其執業註冊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地點等註冊項目,應當辦理變更註冊。護士承擔經註冊執業機構批准的衛生支援、進修、學術交流、政府交辦事項等任務和參加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批准的義診,在簽訂幫扶或者託管協議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執業,以及從事執業機構派出的到府護理服務等,不需辦理執業地點變更手續。
●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3.授權委託書。
登出註冊
●基本條件
護士執業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註冊部門辦理登出執業註冊:
1.註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註冊;
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
3.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註冊登出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
3*.《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4.授權委託書。
重新註冊
●基本條件
護士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滿足“首次註冊”基本條件的,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時,應當重新申請註冊:
1.註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註冊的;
2.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的。
重新申請註冊的,按照《護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提交材料;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還應當提交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並考核合格的證明。
●需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註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
3*.申請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
4.《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5.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6.授權委託書。
申請辦理
線上辦理渠道
線下辦理渠道:
可以通過各地市、縣(區、市)級的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查詢服務
護士執業證照信息查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zwfunursesearch/index.html
護士執業註冊信息:https://zgcx.nhc.gov.cn/nurse
常見問答
需提交以下材料:護士變更註冊申請審核表;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
政策文件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做好護士執業註冊審批實施工作的通知》(閩衛醫政函〔2019〕2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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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閩公網安備:35000899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