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三年管護行動實施方案(2026—2028年)》政策解讀
經省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福建省互花米草除治三年管護行動實施方案(2026—2028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實施方案》出臺背景、範圍期限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外來入侵植物互花米草嚴重危害我國沿海灘塗,威脅紅樹林生存,影響海洋生物繁衍生息。我省一度是受互花米草危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為堅決遏制互花米草擴散蔓延,2022年9月,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在全國率先全面打響互花米草除治攻堅戰,明確了“一年明顯見效、二年基本除治、三年完成修復、長期加強管護”的總體目標。同年12月,國家林草局、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五部委聯合印發《互花米草防治專項行動計劃(2022—2025年)》,部署在全國範圍內啟動互花米草專項防治行動。截至2025年底,我省全面完成13.7萬畝互花米草除治任務,開展復萌植株清除,實施生態修復2.9萬畝,有效築牢濱海濕地生態安全屏障。2025年11月,第四次全國互花米草防治工作現場會明確我國互花米草防治工作重點已從“除治攻堅”轉向“長效管控”。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鞏固提升互花米草除治攻堅成果,實現除治清零,確保我省互花米草不再復萌,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制定出臺《實施方案》。
二、範圍期限
《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三個部分:優化措施、硬化責任、強化保障。具體如下:
第一部分優化措施,聚焦監測、除治、修復、評估等四個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全鏈條管護閉環管理體系。要求各地合理劃定分區,加強巡護監測,限時組織除治,確保三年清零,並分類推進修復,提高修復品質,持續改善濕地生態功能。同時,對管護除治效果實行縣級評估、市級核查、省級抽查機制,2028年底全省組織開展總評估,對未實現除治清零的一律評估不予通過。
第二部分硬化責任,堅持“省級抓總、市級督促、縣級主責”的原則,明確和細化省、市、縣三級責任體系,落實管護除治屬地責任和部門責任,特別是把責任壓到縣一級。三年行動結束後發現仍有復萌的,由屬地政府負責除治清零,並對因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除治區域反覆復萌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
第三部分強化保障,重點從資金和技術兩方面加強管護保障。資金投入方面,在積極爭取中央轉移支付支援的基礎上,省級統籌相關資金予以補助,並引導各地積極探索社會資本參與方式。技術保障方面,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繼續支援開展相關技術研究和專項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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