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某註冊會計師對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訴訟,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是否停止執行?

2025-04-2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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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註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16號)第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來源:福建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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