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厦门乾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整改通知书

日期:2021-04-21 09:15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厦门乾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实,你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向我厅申请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我厅根据省通信管理局审查意见,于2021年2月4日批准你公司取得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在申请该项资质时,你公司提交的通信专业技术负责人为陈联鑫。取得该项资质后,你公司技术负责人陈联鑫于2021年3月1日又作为厦门鲁班源房屋营造有限公司通信专业技术负责人申报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经查询,你公司已不满足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你公司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整改材料提交至福建省住建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厅将依法撤回你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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