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索 引 號: FJ00100-0215-2022-00042
發文字號: 閩政〔2022〕2號
發佈機構: 福建省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1-12
有效性: 有效 失效 廢止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決定

閩政〔2022〕2號
2022-01-1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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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援措施,經研究,決定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閩政〔2003〕13號),自本決定印發之日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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