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1號公佈 根據2017年12月0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96號第一次修訂 2023年12月0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4號第二次修訂 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1號公佈 根據2023年11月0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3號修訂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8號公佈 根據2023年10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2號修訂 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6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1號公佈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3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30號公佈 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8號公佈 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7號公佈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6號公佈 自2022年5月3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5號公佈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2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4號公佈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3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3號公佈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2號公佈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0月1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0號公佈 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1年9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公佈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公佈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