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當前位置:首頁 > 解讀回應 > 政策解讀

《關於深化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措施》政策解讀

2024-04-22 20:26
| | | |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現對政策出臺背景和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閩江是福建第一大河流,是我省的“母親河”,也是我國南方地區的重要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保障全省40%經濟總量的用水需求、1/3人口的飲水安全。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視閩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閩江流域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保護,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主要內容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閩江流域國省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到100%,Ⅰ~Ⅱ類水質比例保持在86%以上,閩江幹流國控斷面Ⅰ~Ⅱ類水質比例達到100%。

  (二)主要任務

  一是持續優化産業結構。禁止在流域上游新建、擴建重污染企業和項目,禁止重污染企業和項目向流域上游轉移。水口庫區以上嚴控化工項目,不再新增化工園區,開展現有化工園區復核。

  二是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落實畜禽養殖分區管控要求,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依法依規處置,可養區內規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尾水治理達標排放。整治鰻魚等淡水養殖污染,分階段清退水口庫區網箱養殖,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是深化工業污染綜合治理推進重點行業開展廢水分質分流深度治理。加快化工園區污水管道“明管化”改造,降低環境風險隱患。

  四是推進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補齊生活污水收集短板,2025年底前福州、三明、南平生活污水收集率分別達79%、70%和70%。鞏固地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基本消除縣級城市、縣城黑臭水體。治理鎮村生活污水,基本實現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全覆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5%以上。

  五是鞏固提升生態系統功能2025年底前,植樹造林80萬畝以上,實施松林改造提升31萬畝,水土保持率達到93%。規範小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全流域建設美麗河湖。

  (三)組織保障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強技術幫扶、執法監管和跟蹤督導,持續推進流域生態保護補償。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