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措施》政策解讀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閩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措施》(以下簡稱《工作措施》),現對政策出臺背景和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閩江是福建第一大河流,是我省的“母親河”,也是我國南方地區的重要生態屏障和水源涵養地,保障全省40%經濟總量的用水需求、1/3人口的飲水安全。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視閩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閩江流域高品質發展和高水準保護,制定本《工作措施》。
二、主要內容
(一)主要目標
到2025年,閩江流域國省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達到100%,Ⅰ~Ⅱ類水質比例保持在86%以上,閩江幹流國控斷面Ⅰ~Ⅱ類水質比例達到100%。
(二)主要任務
一是持續優化産業結構。禁止在流域上游新建、擴建重污染企業和項目,禁止重污染企業和項目向流域上游轉移。水口庫區以上嚴控化工項目,不再新增化工園區,開展現有化工園區復核。
二是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落實畜禽養殖分區管控要求,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依法依規處置,可養區內規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尾水治理達標排放。整治鰻魚等淡水養殖污染,分階段清退水口庫區網箱養殖,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是深化工業污染綜合治理。推進重點行業開展廢水分質分流深度治理。加快化工園區污水管道“明管化”改造,降低環境風險隱患。
四是推進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補齊生活污水收集短板,2025年底前福州、三明、南平生活污水收集率分別達79%、70%和70%。鞏固地級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基本消除縣級城市、縣城黑臭水體。治理鎮村生活污水,基本實現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全覆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65%以上。
五是鞏固提升生態系統功能。2025年底前,植樹造林80萬畝以上,實施松林改造提升31萬畝,水土保持率達到93%。規範小水電站生態下泄流量,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全流域建設美麗河湖。
(三)組織保障
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加強技術幫扶、執法監管和跟蹤督導,持續推進流域生態保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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