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廢止,失效( 宣佈失效)
根據《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一級註冊造價工程師延續註冊時,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反饋受理情況,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