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對定向房源實施單位不按規定履行房源管理職責,向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出租公租房的,未履行公租房及其配套設施維修養護義務的,改變公租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以及配套設施規劃用途的,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紀依法依規給予處分。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省政府部門
市、縣(區)
國務院部門
中央駐閩機構
各省區市
新聞媒體
其他
主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承辦:福建省大數據集團有限公司
為確保最佳瀏覽效果,建議您使用以下瀏覽器版本:IE瀏覽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瀏覽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瀏覽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內核9.0及以上。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