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

城居保繳費政府有什麼補貼?

2023-11-27 10:37
| | | |

  政府對參保人員繳納保費給予一定的繳費補貼,省級規定的繳費檔次及對應的補貼標準如下(括弧內為補貼金額,單位“元”。部分市縣補貼標準有所提高):200(40)、300(50)、400(60)、500(70)、700(80)、800(90)、900(100)、1000(120)、1500(140)、2000(160)、2500(180)、3000(200)。

  對農村45~59周歲生育兩個女孩或一個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鎮45~59周歲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選擇不同繳費檔次予以相應政府補貼的基礎上,省級財政再增加20元繳費補貼。

附件:

政府文件全真版:

溫馨提示: 請使用OFD閱讀軟體瀏覽源文件,如未安裝點擊下載

來源: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