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部門負責統籌指導、監督全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工作?
2025-03-28 11:27
根據《註冊會計師行業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16號)第三條的規定,財政部統籌指導、監督全國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和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關係公眾利益的其他特定業務涉及的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管理工作。
來源:福建省財政廳
掃碼關注中國福建微信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