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失效(
2024年度匯算的時間是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2月21日後通過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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