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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战督查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网]    2008-01-15 10:49:00    字体显示: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检查考评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执行市政府下达的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督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工作情况,市政府决定从12月20日至12月28日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督查组,开展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及督查对象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单列考评的单位;

  (三)市直有关单位。

  二、检查考评内容

  (一)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莆政综[2007]18号)的情况;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的情况,尤其是“三合一”厂房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三)省、市政府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市领导批示件、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

  (四)创建“平安企业”工作情况。

  三、考评及督查办法

  本次考评督查要突出简便、实效原则,采取书面汇报、现场抽查、查阅相关资料与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现场抽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主要是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和专项整治的资料、档案,责任制考评标准所要求的各种材料和数据),核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数据,对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规定》(莆政综[2004]168号)中的考评标准,结合明查暗访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评督查的组织与时间安排

  此次督查考评共组成5个督查考评组和2个明查暗访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考评督查秀屿区、湄洲岛管委会、市经贸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抽查北岸管委会、市国资委、市港务局,组长由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志宏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莆田海事局各派1人参加。

  第二组负责考评督查仙游县、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海事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组长由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建华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各派1人参加。

  第三组负责考评督查荔城区、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农业局,抽查市工商局、市规划局,组长由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刘丽红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各派1人参加。

  第四组负责考评督查涵江区、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石化莆田分公司、中石油莆田分公司,抽查市安监局。组长由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副主席彭鲤芳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各派1人参加。

  第五组负责考评督查城厢区、市建设局、市旅游局、莆田电业局,抽查市外经局、市供销社,组长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郑发根担任,成员由市消防支队、市安监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各派1人参加。

  第一明查暗访组主要负责督查“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由市公安局一名科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各派1人参加,督查时间从12月25日至12月28日。

  第二明查暗访组负责综合性督查,由市安监局1名科长任组长,市总工会派1人参加,督查时间从12月25日至12月28日。

  明查暗访组至少要抽查2个以上作业场所。

  五、有关要求

  (一)督查考评的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检查具体时间由组长确定,检查考评及明查暗访原则安排2天以上。对县(区)政府(管委会)考评督查,至少要抽查1个乡镇(街道)、2个部门、3-5家生产经营场所(其中1-2家人员密集场所,明查暗访可邀请新闻单位参加)。

  (二)各牵头单位将参加考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12月18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办,联系人:薛凤池,电话:2330086,传真:2339655;被考评单位也要将各自单位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提前送组长单位。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单列考核单位要提交行政正职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一式两份)。

  (四)各检查考评组成员要本着为党委政府负责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考评督查工作任务。

  (五)检查考评工作结束后,各考评督查及明查暗访组组长单位负责写出考评督查反馈,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1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安办。考评督查情况由市政府安办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六)考评标准及相关督查细则由市政府安办提供给组长单位。

  (七)中央属、省属在莆企业和市属企业由市安监局会同市经贸委、市国资委组织年度检查。

  (八)市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由7个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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