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综〔2008〕40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项目开发工作力度,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南平市本级“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评办法的通知》(南政综〔2007〕176号文)。一年来,市直有关单位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四个一百”项目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际完成投资58.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9.4%。根据考评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认真考评,确定以下6个单位为“四个一百”项目开发先进单位:
第一名南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第二名市交通局;
第三名市发改委;
闽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经贸委为鼓励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抓好项目开发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和闽北跃升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