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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8年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市级第三批)的通知
[省科技厅]    2008-05-16 00:00:00    字体显示:

  闽财(教)指〔2008〕29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办、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和农业生产的通知》(闽农办明电〔2008〕1号)精神,为支持科技特派员在基层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经研究决定,将“泉州市新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平台建设”等30项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08年科技项目计划(市级第三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259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合同到期要及时鉴定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市级第三批)

  2.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市级第三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3.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市级第三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4.2008年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第三批)

  二 ○ ○ 八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 2008市级第三批(科特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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