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省政府部门文件
   
 
关于下达2008年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市级第四批)的通知
[省科技厅]    2008-05-16 00:00:00    字体显示:

  闽财(教)指〔2008〕31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灵芝菌丝体发酵及深加工技术的研究”等54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08年科技项目计划(市级第四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1320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合同到期要及时鉴定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 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市级第四批)

  2.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市级第四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3.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市级第四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4.2008年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第四批)

  二 ○ ○ 八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 2008市级第四批(创新资金).xls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