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08〕31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灵芝菌丝体发酵及深加工技术的研究”等54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项目(详见附件)列入2008年科技项目计划(市级第四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1320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合同到期要及时鉴定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1. 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清单(市级第四批)
2.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市级第四批)汇总表(按设区市分组汇总)
3.2008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市级第四批)汇总表(按项目主管部门分组汇总)
4.2008年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第四批)
二 ○ ○ 八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