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08〕32号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竹纤维纺织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重大专项的2个专题(详见附件)列入2008年科技项目计划(市级第五批),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40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鉴定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2008年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市级第五批)
二 ○ ○ 八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