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福建 > 政务公开 > 最新文件 > 省政府部门文件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的通知
[福建省经贸委]    2008-03-31 10:34:00    字体显示:

    闽经贸函商业〔2008〕144号

 

 

各设区市(厦门除外)经贸委(贸发局)、省商业(集团)公司、省物资(集团)公司、省电子商务协会:

  为持续实施流通领域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流通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发挥电子商务在流通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增强我省流通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决定组织开展福建省2008年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一)为我省产业集群、支柱产业、重点产业或为城市社区提供服务,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发挥行业性、地区性龙头带动作用和点击率高、示范作用明显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此类项目作为今年扶持重点,在各地申报项目中优先选择安排。

  (二)对流通现代化具有示范意义的流通产业信息技术应用项目,优先考虑流通龙头企业的项目,特别是消化吸收再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流通信息化应用项目。一般的流通企业信息化项目不予考虑安排。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项目的建设主体为在本省注册、在当地和同行业享有良好声誉的流通企业或电子商务企业。

  (二)项目已经投入建设并可于年内竣工。已经竣工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2008年福建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申请表》;2、《福建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申请报告》;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贸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汇总,填写《2008年福建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汇总表》,行文向省经贸委推荐。省商业(集团)公司、省物资(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的项目和省电子商务协会会员单位项目,由省商业(集团)公司、省物资(集团)公司和省电子商务协会直接向省经贸委行文推荐。原则上每个设区市不超过3个项目(尽可能申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每个企业集团不超过1个项目。

  (三)省经贸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初定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名单,于省经贸委门户网站公示后正式确定为福建省2008年电子商务重点项目。

  请各设区市经贸委(贸发局)于2008年4月 15日前将推荐项目报省经贸委商业处。每个项目申报材料1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其他说明

  福建省经贸委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可查询下载本通知(含附件)。

  联 系 人:省经贸委商业处马国武

  联系电话:0591-87816940

  传 真:0591-87801017

  E - mail:shangyechu@126.com.

  附件:1.2008年福建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申请表

  2.福建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申请报告(格式)

  3.2008年福建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推荐给朋友  
收藏】【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