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泉转运隔离〔2022〕13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有效性:有效

泉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疫转运隔离组《关于强化应用技防协同配合推进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闭环管理的通知》

泉转运隔离〔2022〕13号
2022-04-06 21:52
|

  1.各隔离点通过门磁管理平台实现对本隔离点智能门磁进行管理,通过“技防+人防”有机协同实现隔离点闭环高效管理,同时所有门磁数据同步汇总至市防控指挥部的隔离点智能管理平台。2.请相关县区立即组织对隔离场所视频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倒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管理上存在的短板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落实整改。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规范管理。

附件: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在线访谈
相关报道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评论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