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晋卫健发明电〔2020〕20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晋江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卫健发明电〔2020〕20号
2022-04-20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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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应对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调配卫健系统防控物资,确保防控一线正常运转,根据防控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组工作要求结合本系统具体运作情况,制度本管理办法。(1)明确防控物资的定义。(2)物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防控物资管理,规范建立台账,准确登记出、入库时间、物资种类、数量、申领科室、经办人员等信息。(3)物资调配:晋江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负责卫健系统防控物资的管理调配工作。(4)严肃纪律:弄虚作假或不服从调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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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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