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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莆疫防指通〔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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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5号通告》

莆疫防指通〔2022〕15号
2022-04-10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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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宁德、广州疫情持续发展,波及范围不明,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分析研判,发布通告。1.加强宁德、广州入莆人员健康管理,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外出时均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社区及用人单位加强督促检查。2.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实名购药核酸必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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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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