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泉防控指办〔2022〕79号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有效性:有效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疫敏感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泉防控指办〔2022〕79号
2022-03-28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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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疫敏感信息发布须严格执行以下流程:一是发布单位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发布稿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提出发布平台和发布时间建议;二是县级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舆情宣传组对发布稿、发布平台、发布时间进行审核把关;三是报经市级对口主管部门及市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舆情宣传组审定,把握不准的,提请省级对口主管部门及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宣传组把关。四是发布单位严格按照审定后的发布标题、内容、平台、时间等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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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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