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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明肺炎应指综函〔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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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认真做好健康码使用中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的通知》

明肺炎应指综函〔2022〕15号
2022-03-19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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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县(市、区)按照“属地”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群众合理转码诉求得到及时妥善处置。2.各县(市、区)限期向社会公布属地村(居)联络员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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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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