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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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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涉疫诉求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南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11号
2022-03-19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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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市长信箱”、“互联网+督查”等渠道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切,协调解决群众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遇到的困难。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涉疫诉求事项办理,及时掌握和反馈处理情况。2.针对群众涉疫事项办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流程、回复时限等,每日全面梳理分析各类群众涉疫诉求问题清单,落实协调解决意见,紧抓快办,做到“问题不解决、清单不销号”。3.对群众涉疫诉求事项,各级各部门应按照“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馈)、“六个及时”(及时受理、及时办理、及时研判、及时反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的要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速办理。4.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的观点,坚决杜绝事项办理“重表象轻内里,重回复轻办理”的现象,将群众诉求事项真正办好答复好,让群众满意。5.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群众涉疫诉求和网络舆情,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密集反映的问题,迅速跟进答疑,呼应社会关切。6.“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等群众诉求转交办平台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将群众涉疫诉求转派有关地方、单位办理,压紧压实属地属事责任,落实时限办理要求。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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