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应急处置〔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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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晋江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疫垃圾污水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关于转发<泉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疫垃圾污水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应急处置〔2022〕2号
2022-03-30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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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压实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扛起主体责任,统筹资源,统一调度,切实做好涉疫垃圾和污水收集、消毒、转运、处理工作,落实环境消杀,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二)落实重点工作。涉疫生活垃圾要严格按照涉疫医疗废物标准进行管理,落实“四集中”(集中收集、存放、消毒、处置)要求;加强污水处置工作,切实做好所有涉疫污水处置工作;加快疫点消杀工作,加强各疫点的消毒指导工作,加强相关技术指导及效果评价工作,确保疫点终末消杀及时、精准、到位。(三)做好台账管理,摸清工作底数,做到心中有数,遇事提前调度;垃圾转运处置、污水收集处理、环境消杀等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好工作台账,随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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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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