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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晋冠防控办〔202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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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和出院管理以及其他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接回安置相关工作的通知》

晋冠防控办〔2022〕47号
2022-04-20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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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立安置专班,明确依托社区(社会)管理组,成立解除隔离(出院)人员接回安置和管理服务专班;2.明确安置原则,分为个人居家健康监测点、集中居家健康监测点;3.储备安置场所;4.做好安置交接;5.加强安置管理,明确一名干部职工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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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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