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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漳疫防指交通检疫组〔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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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交通检疫组关于疫情期间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营规定的通知

漳疫防指交通检疫组〔2022〕1号
2022-03-2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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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自2022年3月21日起,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籍出租汽车、网约车禁止离开上述区域。同时,要督促各出租车企业、网约平台严格落实驾驶员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及车辆通风、消毒制度。驾驶员营运中必须全程戴口罩,不得载运未戴口罩的乘客。具体恢复跨主城区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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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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