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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泉交通检疫〔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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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检疫组《关于调整疫情防控离泉交通查验要求的通知》

泉交通检疫〔2022〕17号
2022-04-0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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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疫情防控离泉交通查验要求进行适度调整,凡持有健康码绿码及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者即可通行。2.各地应提醒离泉货车司乘人员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如需开具通行证明的,各地各部门应继续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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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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