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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南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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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有效

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工作的通知》

南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2〕26号
2022-04-07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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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集中采样工作。1.压实常态化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以下简称“市综合协调组”)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牵头负责各行业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2.强化重点人群纳入区域核酸检测的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启动区域核酸检测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区域内重点人群一并纳入,统筹布局。3.规范设置重点人群集中采样点。采样点设置、功能划分、人员职责、采样组织等参照《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工作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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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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