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五江二溪”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闽江、九龙江、敖江、晋江、汀江、木兰溪、交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三是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放开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准入,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积极参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四是加快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置。五是确保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六是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厦门市要巩固和发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福州、漳州、泉州市要争取在2005年底前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其他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设市城市也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七是努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为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按有关标准将全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划为两个等级。八是大力整治石板材业污染。推行石板材业污染集中控制和产业集约化发展,以“五江二溪”沿岸为重点,全面治理石板材业污染。九是坚决治理机动车排放污染。2007年底前,其余所有城市市区公交车必须达标排放。十是认真治理近岸海域养殖污染。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旅游区、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禁止养殖。 |